1)从《论语》看孔子的“乐”_苦难岁月4-5作者爱毛一族 [一路上有你!苦难岁月里我们风雨同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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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珈瑞

  “乐”,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,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。中国古代先秦时期,就肯定“乐”是人生命的正常需求,并且高度赞扬了“乐”的合理性。如最早的诗歌总集《诗经》中流露“乐之情”的篇章就占有很大的比重。《诗经》中的“乐”包含了生活的方方面面:饮酒之乐、朝会之乐等。《诗经》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周代礼乐文明制度的载体得到世人公认的,孔子又是先秦礼乐文明的继承和传承者,因此《诗经》中的“乐”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孔子的人生思想。一、音乐之乐

  读《论语》可以了解到,孔子是个痴迷于音乐的人,是通达声乐音韵,擅长弹奏古琴、吹笛吹箫的音乐大师。孔子借助音乐去寻找心灵的栖息之地。《论语·述而》中记载“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。曰:‘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”孔子生活于春秋时期,翦伯赞先生称春秋时期为“西周时‘礼乐、征伐自天子出,……故而春秋时期出现了大国争霸的斗争”。社会的动荡和破碎,使孔子的“克己复礼”的治国思想笼罩着一层幻梦。

  生活于其中的孔子,没有将自己心中的斗志湮灭,他于音乐中去韬光养晦,他骨子里的劲道,就像一个习武之人,倔犟、坚毅、忍耐、韧性。孔子认为音乐之乐不仅指的是音乐带给自己的精神享受,更多的是音乐之乐中蕴含了孔子主张的礼乐制度和一种善、美的仁爱之心。

  《论语·八佾》中说:“孔子谓季氏:‘八佾舞于庭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?”这里可以看出孔子對于不合礼制的音乐是深恶痛绝的。《四书章句集注》对其解释为:“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乐,……而季氏忍此矣,则虽弑父与君,亦何所惮而不为乎?”

  从《论语·八佾》中可以看出孔子以音乐来反映社会等级制度,他没有单纯地从分析音乐本身入手,而是深入音乐的背后寻找更深一层的含义,即音乐的社会伦理道德。孔子一直秉持着这样的信念:至善至美的音乐应是快乐的,但这样的快乐不是违背社会等级、毫无仁义的轻佻浅薄之乐,而是有道德作支撑,遵循“亲亲之杀,尊贤之等”的合礼之乐。

  孔子虽然在其生活的年代不得志,但确实是一个懂得“乐活、乐思”的天才。

  《论语·泰伯》:“子曰:‘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”好的“乐”能帮助维系社会制度,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,净化人的心灵。孔子在这样善美合一的音乐中是欢愉的,他以这样的方式成就自己,创造出不怨不恨、善良的自己。二、饮食之乐

  孔子是个“精致的美食家”,孔子在《论语》中多次谈及饮食,涵盖了饮食的多个方面,如食物的形态、质量、种类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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